| 发文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
| 标 题: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巴政发〔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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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马瑶族自治县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参考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原则,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市场需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土地供应服务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需要,积极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
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计划指标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控制在14.5137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6.551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14%;住房用地1.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11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7.98%;交通运输用地0.950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4%。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项目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并根据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
(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程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原则上仍以划拨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同时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发挥价格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
(三)充分保障民生项目和主导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除充分盘活现有存量外,鼓励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促进工业项目有效合理利用土地。积极对工业用地项目推广“标准地”出让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本年度计划实施的民生工程、重大项目、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地计划有效落实。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巴马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密切联系,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特别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通、养老等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年度重点项目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原则上按每季度完成供地面积,上季度未完成供应的,可结转至下一季度,保障全年供地计划的落实。
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项目表
附件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项目表
|
土地 |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宗地位置 |
宗地编号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建筑面积 |
项目前期手续和进展情况 |
投资 |
供地时间安排 |
拟供地方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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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建设用地预审批文号 |
立项批文号 |
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 |
转用批文号 |
征地批文号 |
拆迁许可证号 |
应拆迁面积 |
已拆迁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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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
1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农民工创业园区项目 |
√ |
巴马镇六一屯 |
3.1537 |
桂政土批函〔2019〕865号 |
2024年5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巴马县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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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广西巴马山泉水三期技改工程项目 |
√ |
那社乡公爱村 |
0.6667 |
河国土资函〔2015〕363号 |
河工信函〔2015〕30号 |
桂政土批函〔2016〕763号 |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5月30日前完成矿泉水整合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6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6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7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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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巴马县民安工业区用地A01地块 |
√ |
那桃乡民安村 |
1.2438 |
桂国土批函〔2015〕297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7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7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8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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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巴马县民安工业区用地A02地块 |
√ |
那桃乡民安村 |
0.4667 |
桂国土批函〔2015〕297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7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7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8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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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
5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四季甘泉水厂补充地块 |
√ |
燕洞镇 |
0.2207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农转用报批,8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9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9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10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年内拟报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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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百年水厂企改项目 |
√ |
燕洞镇 |
0.700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农转用报批,8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9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9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10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年内拟报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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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百年饮料有限公司职工宿舍 |
√ |
燕洞镇 |
0.10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农转用报批,8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9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9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10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年内拟报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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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8 |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坡努棚户区改造项目 |
√ |
巴马镇新建路/坡努屯 |
0.500 |
巴发改审批[2016]132号 |
桂政土批函〔2019〕866号 |
2024年5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6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巴马县2019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可安全利用(河环函〔2023〕2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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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A-04、A-05地块城镇住宅用地(文昌雅居旁边) |
√ |
巴马镇巴发村拉米屯 |
0.200 |
桂政土批函〔2017〕110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7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8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9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巴马县2016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可安全利用(河环函〔2024〕4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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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巴麦地块居住项目 |
√ |
巴马镇巴马村六一路口 |
0.100 |
桂政土批函〔2019〕112号 |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地灾核查,在符合开发建设使用标准后,于8月30日前完成三通一平,并落实地块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10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巴马县201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A地块六一安置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可安全利用(河环函〔2024〕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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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11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原武装部旧址居住项目 |
√ |
巴马镇新建路 |
0.100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原武装部拆迁安置及地上建筑物拆除,7月1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7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招拍挂。 |
招拍挂 |
原武装部旧址用地,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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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六二整治地块(两违整治回迁) |
√ |
巴马镇巴马村 |
0.100 |
桂政土批函(12)〔2024〕7号 |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8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8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9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0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招拍挂/协议 |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已完成,可安全利用(河环函〔2024〕4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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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糖厂片区住宅用地项目 |
√ |
巴马镇练乡村 |
0.500 |
桂政土批函(12)〔2023〕38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县政府审查,9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0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招拍挂 |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正在开展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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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4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供电局 |
110千伏盘阳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 |
巴马镇练乡村 |
0.6334 |
桂政土批(12)〔2022〕23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7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7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7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8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划拨 |
巴马县202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水源地撤销调整完成后供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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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巴马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巴马瑶族自治县盘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 |
巴马镇练乡村 |
2.7972 |
桂政土批(12)〔2022〕27号 |
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划拨 |
巴马县2022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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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国旅二中项目 |
√ |
巴马镇盘阳村 |
1.2183 |
2309-451227-04-01-927981 |
桂政土批函(12)〔2024〕8号 |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8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8月20日前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3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9月20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10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划拨 |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可安全利用(河环函〔2023〕18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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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巴马瑶族自治县东盛高级中学 |
巴马镇法福村 |
0.8629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农转用报批,7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8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并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2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县政府审查,8月25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招拍挂/协议 |
年内拟报批项目,为原复兴小学建设用地,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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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
18 |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练乡路项目 |
√ |
巴马镇练乡村 |
0.9503 |
桂政土批函(12)〔2024〕9号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农转用报批,7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拆迁,8月10日前完成用地规划审批并落实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月20日前将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查,8月25日前县政府审批供地方案,9月30日前完成供地。 |
划拨 |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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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数为14.5137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6.551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14%;住房用地1.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11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7.98%;交通运输用地0.950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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