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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河池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解除巴马新视界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自2026年1月14日起,巴马新视界医院不再具备医保定点资格,停止医保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在该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解除协议名单如下:
|
序号 |
医保贯标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地址 |
项目 |
类型 |
|
1 |
P45122701830 |
巴马新视界医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398号 |
解除医保协议 |
医疗机构 |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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