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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小组审核评估,巴马坡月嘉霖药店、巴马康安药业大药房符合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规定的准入条件,拟认定为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于2023年8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基金监管股(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中段746-1号,邮政编码:5475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监督电话:0778-6218117。
拟认定为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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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地址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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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马坡月嘉霖药店 |
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坡月村 |
黄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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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马康安药业大药房 |
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街上28号 |
何锦玲 |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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