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巴马恩源堂医药大药房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申请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规定,自2022年2月22日起解除巴马恩源堂医药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布。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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