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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5〕4号)精神,结合我县结合实际,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重点用于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以及粮食生产物化补助、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等方面。其中,用于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不低于激励资金总额的 10%。
我县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西茂雄康养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早稻连片规模种植100.00亩、广西巴马寿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种植甲篆镇甲篆村公司所流转的水田219.6亩。通过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构建稻谷“种子供应-化肥统筹-烘干服务”关键环节保障体系,覆盖全县重点稻谷种植区域。其中,服务小农户数量较上年提升10%以上,通过种子、化肥成本补贴与烘干服务支持,降低小农户生产农资与产后处理成本,提升稻谷生产效率与标准化水平。
拟按照每亩3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现对我县辖区内符合项目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67号;联系电话:0778-6212028。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明细表
|
序号 |
规模经营主体名称 |
水稻种植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广西茂雄康养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300.00 |
3.0 |
社会化服务补助(稻谷“种子-化肥-烘干”关键环节服务) |
|
2 |
广西巴马寿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19.6 |
300.00 |
6.588 |
社会化服务补助(稻谷“种子-化肥-烘干”关键环节服务) |
|
合计 |
319.6 |
300.00 |
9.588 |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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