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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0日
标  题:巴民发〔2025〕6号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2025—2027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巴民发〔2025〕6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巴民发〔2025〕6号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2025—2027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06-10 08:25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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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20252027年)提升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610

(此件公开发布)


巴马瑶族自治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

救助三年(20252027年)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帮扶特困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扎实提升我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第十五次全国、自治区民政会议精神,以“五个民政”建设为抓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围绕完善“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以满足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为导向,打造可持续的长效救助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生活照护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品质。

(二)总体目标

2027年底,构建更为健全的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实现特困人员家庭生活设备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关爱服务内容丰富多元,服务力量充实,服务质效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改善“六个一”

依据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家庭现有设备设施状况与实际生活需求,从床铺、衣柜、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电磁炉、电饭锅、电烧水壶、厨台、碗柜、饭桌等生活设备设施中,合理选取至少6件进行配备。针对居住在农村幸福院的特困人员,结合全县幸福院提升整治以及特困人员关心关爱行动,同步推进“六个一”标准配置建设,改善其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改善“六精准”

1.救助费用精准到位。严格落实“分类定标、差异服务”原则,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供养金,并做好与其他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2.自理能力精准评估。每年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散居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重点关注特困人员住院及康复期间的自理能力变化。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失能程度与生活自理等级,按等级精准发放照料护理费。

3.集中供养精准衔接。每年定期加大对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的摸排力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4.探访关爱服务精准到位。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将特困人员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散居供养特困人员,每月至少上门关爱探访1次;B类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散居供养特困人员,每季度至少上门关爱探访1次;C类为生活能自理的散居供养特困人员,每半年至少上门关爱探访1次。

5.健康档案管理精准建立。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基本体检活动。年内协调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上门免费为所有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义诊、巡诊和基本体检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6.日常生活指导精准落实。依托现有的长者饭堂、爱心食堂等服务设施,为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专门配餐服务,引导其合理使用基本生活费,促进健康饮食。组织社会爱心志愿者,引导特困人员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定期开展室内清洁、理发、洗澡、洗衣和购置新衣等服务,提升其生活品质。

(三)散居供养特困人员服务类救助监督实现“六到位”

1.协议签订复核到位。每年开展一次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复核工作,对与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签有协议的照料服务人实施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工作不到位的,指导其改正;对屡次不改的,引导更换照料服务人;对未签订协议书的,及时补签。

2.结对帮扶目标到位。采用“党建+救助”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爱心企业、社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参与,弘扬孝老爱亲、扶残助弱传统美德,建立结对联亲制度,开展“心连心”志愿帮扶活动,推动“六精准”落实。

3.慈善资源链接到位。做好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扶残助残等服务项目的衔接,优先为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搭建社区(村)慈善需求与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建立居民互助机制,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救助提升行动。

4.服务资源整合到位。结合乡(镇)民政服务站建设,整合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社区志愿服务站等服务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等专业性社会组织,运用专业服务理念和方法,抓好本地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工作。

5.考核评价导向到位。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评估,制定适合当地的“物质+服务”救助清单,探索每项服务的标准。每年开展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对优秀的服务单位、村(社区)、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

6.媒体宣传引导到位。积极引导相关媒体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服务亮点,倡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5月—6月)

制定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试点先行阶段(20256月—8月)

1.试点排查。2025625日前,试点乡(镇)对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家庭现有设备设施状况和实际生活需求进行全面排查。除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外,对不具备6件以上生活设备设施的家庭,能自行购买的,动员其自行配置;对愿意去养老机构居住的特困人员,动员并协助其前往集中供养。

2.确定试点。2025年度全县打造3个试点乡镇(巴马镇、东山乡、凤凰乡),组织民政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对试点特困人员进行全面走访调研,了解其家庭设备设施、生活需求、自理能力等信息,建立特困人员需求档案。

3.实施设备配置。依据“六个一”标准,为试点散居特困人员家庭配备生活设备设施,并做好设备调试和使用指导。

4.落实关爱服务。按照“六精准”要求,在试点落实基本生活改善服务。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精准发放救助费用和照料护理费;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日常生活指导。同步落实“六到位”监督措施,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

5.总结试点经验。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经验和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进提升行动提供参考。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9月—12月)

1.推广试点经验。总结借鉴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改善和关爱服务工作。

2.整合服务资源。结合乡(镇)民政服务站建设,整合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社区志愿服务站等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加强与居家社区养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扶残助残等服务项目的衔接,拓展服务内容。

3.定期督导检查。定期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2025年全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改善率和关爱服务覆盖率达到30%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202712月)

1.补齐工作短板。对全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和关爱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26年全县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改善率和关爱服务覆盖率达到60%2027年达到100%

2.建立长效机制。总结三年提升行动的经验,建立健全散居供养特困人员常态化关爱帮扶机制,完善“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兜底保障体系,推动救助服务工作持续、规范、高效开展。

3.开展考核评估。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对开展三年提升行动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质量、特困人员满意度等。

4.持续宣传引导。持续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提升行动成果,展示服务亮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散居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三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尤其注重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三年提升行动资金的筹集力度。将根据实施进度安排彩票公益金予以适当支持;结合民政服务站建设,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按照《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5号)规定,安排好本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经费,直接用于三年提升行动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经费不能少于当年该项经费的50%。同时要结合广西开展“桂善行+”系列慈善项目,大力推动政府救助与公益慈善救助相衔接,多方筹措专项行动资金。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分散特困人员关爱服务和

健康管理表

2.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分散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和生活自理能力排查表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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