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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残疾人证的迁移..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者有迁移记录的户口本,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户口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怎样申办残疾人证?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和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机构接受残疾评定。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还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核发残疾人证。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
如何进行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机构接受残疾评定。我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残联共同下文确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残疾人在哪里申请办理残..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