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18日 |
标 题: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扶贫产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18〕220号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扶贫产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扶贫产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桑蚕产业投入少、见效快、受益时间长,在巴马县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产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为进一步发展我县种桑养蚕扶贫产业,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决定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我县贫困户(包含2016年、2017年脱贫户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桑养蚕产业。为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照河池市脱贫攻坚总体安排,以助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首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帮扶措施。以“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公司(合作社)运作、贫困户参与”为原则,大力发展种桑养蚕扶贫产业、构建“基地+(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来源,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水平,为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扶持3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包含2016年、2017年脱贫户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桑园1900亩。
三、区域分布
种桑养蚕项目以巴马镇、甲篆镇、燕洞镇、那社乡、所略乡、西山乡、凤凰乡、那桃乡、百林乡等为重点发展区域,巩固老蚕区,发展新蚕区,利用好当前蚕茧市场较为稳定态势,加强桑蚕基地建设,培育桑蚕合作社,发挥桑蚕合作社作用,推广应用省力化养蚕新技术,加强现代蚕种催青室、小蚕共育站(室)建设,推进鲜茧烘干自动化,促进蚕业向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高贫困户养殖效益。
四、扶持对象
2016年、2017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扶贫成果。
五、扶持措施
(一)资金筹措。2018年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养蚕项目资金256.94万元和自治县农业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结余资金18万元,共计274.94万元。
(二)扶持标准。以提供桑苗、方格簇等养蚕物资和技术培训方式对项目贫困户给予扶持,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物资折款不超过10000元。
(三)扶持方式。1.通过政府采购桑苗和方格簇免费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2.为提高贫困户养蚕成效和增加效益,采用小蚕共育+贫困户分散饲养大蚕的饲养模式,蚕茧由合作社按市场价统一回收、烘干、销售。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宣传,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发动贫困户积极实施种桑养蚕项目,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稳定收入来源、提高经济收入水平,实现精准脱贫、稳定脱贫。各乡镇负责统计本乡镇实施项目贫困户名单报自治县农业局,并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整地备耕工作。
(二)补助物资采购和发放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0日。自治县农业局按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采购桑苗和方格簇,并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桑苗种植阶段: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31日。自治县农业局安排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指导贫困户按种植规格完成种植任务。
(四)桑苗种植验收阶段:2019年2月1日—28日。桑苗种植结束一个月后,由自治县农业局牵头会同自治县财政局、扶贫办、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对桑苗种植进行验收。
(五)蚕农培训阶段:2019年4月1日—5月31日。组织新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批次到宜州养蚕农户进行为期15天的实训。各乡镇负责动员农户参加培训,自治县农业局负责联系培训地点等工作。
(六)项目总结验收阶段。养殖阶段至11月底结束后,再由自治县农业局牵头组织自治县财政局、扶贫办、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进行一次项目效益验收评价,完善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
七、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74.94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桑园面积1900亩,其中特优2号900亩(每亩4000株),桂桑优12号1000亩(每亩种植5000株),桂桑优12号品种桑苗价格暂按0.2元/株计,特优2号品种桑苗价格暂按0.25元/株计,桑苗投入190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方格簇23.72万张,方格簇价格待完成政府采购后确定,暂按2元/张计,方格簇投入47.44万元;组织新养蚕农户到宜州参加实训,按3000元/人计,培训125人,投入资金37.5万元。
八、效益情况
项目投资274.94万元,覆盖350户1500个贫困人口。项目第一年可养蚕1900张,鲜茧产量40公斤/张,平均鲜茧价格46元/公斤,产值349.6万元,利润264.1万元(财政资金扶持的桑苗费、方格簇费等不计入农户生产成本,农户投入的资金成本主要为化肥200元/亩,小蚕200元/张,药品50元/亩),实施项目的350户贫困户实现人均新增纯收入1760元;第二年以后进入盛产期,产值比第一年增加1倍,为699.2万元,利润566.2万元(每亩成本比第一年增加1张小蚕费200元和50元药品费),实施项目的350户贫困户实现人均新增纯收入3774元。项目实施精准,经济效益明显,扶贫效果突出。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自治县成立2018年种桑养蚕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组 长:覃家旺 自治县党委副书记
赵岱雷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 综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扶贫
办主任
商金团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邹国政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光福 自治县农业局副局长
陆盛昌 巴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金科 甲篆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向阳 燕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峰 那社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君 所略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子强 西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鸿 东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振美 凤凰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 斌 那桃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正伟 百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福同志兼任,成员为马大文、黄川、黄渭芬等,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要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在桑苗未发放到贫困户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计划种植桑苗的农户进行种桑现场培训一次,增强项目农户的责任感和自信心,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确保项目农户通过实施种桑养蚕增加家庭经济效益,巩固扶贫成果和如期脱贫。
(三)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发动,切实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实现脱贫致富,提高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四)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附件1.全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桑园新植计划表
2.全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技术培训安排计划表
附件1 |
|
|
|
|
|
|
|
|
|
全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桑园新植计划表 |
|||||||||
序号 |
乡 镇 |
计划种 植总 面积 |
计划发放 桑苗总 数量 |
计划投 入资金 |
其 中 |
|
|||
特优2号 |
桂桑优12号 |
备 注 |
|||||||
面积(亩) |
桑苗(株) |
面积(亩) |
桑苗(株) |
|
|||||
|
全县合计 |
1900 |
8600000 |
190 |
900 |
3600000 |
1000 |
5000000 |
特优2号适 宜于丘陵地区 土壤比较肥 沃的地块种植, 种植密度 4000株/亩; 桂桑优12号 适宜于石山区 或土壤比较 贫瘠的地块种植, 种植密度 5000株/亩。 |
1 |
巴马镇 |
70 |
280000 |
7 |
70 |
280000 |
|
|
|
2 |
燕洞镇 |
250 |
1200000 |
25 |
50 |
200000 |
200 |
1000000 |
|
3 |
甲篆镇 |
250 |
1250000 |
25 |
|
|
250 |
1250000 |
|
4 |
那社乡 |
550 |
2450000 |
55 |
300 |
1200000 |
250 |
1250000 |
|
5 |
西山乡 |
50 |
250000 |
5 |
|
|
50 |
250000 |
|
6 |
那桃乡 |
30 |
120000 |
3 |
30 |
120000 |
|
|
|
7 |
百林乡 |
150 |
600000 |
15 |
150 |
600000 |
|
|
|
8 |
所略乡 |
450 |
2050000 |
45 |
200 |
800000 |
250 |
1250000 |
|
9 |
凤凰乡 |
100 |
400000 |
10 |
100 |
400000 |
|
|
附件2
全县2018-2019年度种桑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技术培训安排计划表
序号 |
乡 镇 |
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 |
计划投入培训资金 (元) |
备 注 |
|
全县合计 |
125 |
375000 |
|
1 |
巴马镇 |
5 |
15000 |
|
2 |
燕洞镇 |
15 |
45000 |
|
3 |
甲篆镇 |
20 |
60000 |
|
4 |
那社乡 |
10 |
30000 |
|
5 |
西山乡 |
5 |
15000 |
|
6 |
那桃乡 |
5 |
15000 |
|
7 |
百林乡 |
15 |
45000 |
|
8 |
所略乡 |
30 |
90000 |
|
9 |
凤凰乡 |
20 |
60000 |
|
抄 送:自治县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自治县政协办公室,自治县人民
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