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84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778-6218910。
|
序号 |
转移前 权利人 |
转移后 权利人 |
不动产证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
|
土地 |
房产 | ||||||
|
1 |
莫金菊(已故) |
韦翔 |
巴国土资国用(2009)第145号、桂房权证巴产字第2009000287号 |
巴马镇寿乡大道174号 |
65.2 |
324.9 |
住宅 |
|
2 |
张民登(已故) |
张秀理 |
桂(2023)巴马县不动产权第0006484号 |
巴马镇新兴街22号财政局经济适用房4栋1单元702号房 |
86.71 |
住宅 | |
巴马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链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