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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巴执字第2-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巴执字第2-1号》,我局拟将原陈正国(曾用名:陈振国)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42号(现新门牌号为巴马镇新建路120-1号),产权证号:桂房证字第1818719号,共同共有人为李燕鸿的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全部转移至黄祖深的合法继承人黄英猛名下,宗地面积81.5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4.72平方米。四至范围:东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邻韦荣平住宅;东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新建路人行道;西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邻韦凤家住宅;西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水沟。现依法对该房地产预办理过户登记进行公告,若该房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6年4月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8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资源局21号窗口,联系电话:0778-6212661。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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