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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公示

2025-12-11 10:00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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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灵(巴马瑶族自治县)网吧网咖(个人独资)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蓝鲸灵(巴马瑶族自治县)网吧网咖(个人独资)

地  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09-19一楼

经 济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蓝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人

蓝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2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778-6218656

地     址: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博物馆三楼政策法规股

邮     编:547500

电子邮箱:bmxwgtlj@163.com




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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