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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函〔2025〕111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到我县设施蚕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8万元,用于支持巴马交乐政朋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标准小蚕共育室、专业大蚕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42万元,用于支持巴马宏宇桑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小蚕共育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6万元(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附件)。经我局专业性审查,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8—12日)。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反馈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79号
反馈邮箱:bmnyj@163.com
举报电话:0778—6212058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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