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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8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778-62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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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转移前 权利人 |
转移后 权利人 |
不动产证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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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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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元建,蔡春英(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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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骐瑾 |
桂(2019)巴马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42号 |
巴马镇东园路(印象巴马)6#2-202房 |
80.01 |
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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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韦绍康(已故) |
韦小园 |
桂(2024)巴马县不动产权第0000473号 |
巴马镇寿乡大道2565号荣尚花园5号楼2205号房 |
104.39 |
住宅 | |
巴马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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