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巴马瑶族自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方案》(河政办发〔2015〕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科技局于2017年12月20日制定并上报《巴马瑶族自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目标要求
到2020年通过孵化基地培育建成科技创新型企业5家,孵化基地获得市级认定,力争于2022年获得自治区级认定,基地孵化能力有较大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科技进步贡献率有较大提高,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重点
1.挂牌成立巴马瑶族自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2017年11月至2022年10月五年时间将巴马瑶族自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孵化众创平台。
2.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孵化基地通过承担科技项目和其他方式,全力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技术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综合信息与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等五大服务平台;组建一支“创业导师+创业顾问+创业辅导员”的创业服务团队,形成较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成立自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县科技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科技、财政、发改、人社、扶贫、商务、供销、教育等部门一名副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县科技局主要领导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经费保障,根据《河池市2017年度绩效考评县(市、区)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文件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经费保障是评分考量的要素之一,因此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将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自治县财政预算。
3.招商宣传保障,加强与自治区、市主管部门及科研院校联系,为孵化基地引进优质的孵化项目。参加科技对外交流宣传活动,孵化基地,收集专业信息,吸引优秀科技人员和有潜力的项目落户基地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