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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博物馆3楼,电话:0778-62181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局公开信息35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河池市、自治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调整充实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燕飞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等为组员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市、县两级的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同时本局按要求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年度、工作报告等类型的公开信息及相关的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局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使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2021年度自治县文广体旅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部门文件14条、通知公告6条、双公示1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互动交流1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广西)将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年度、工作报告等类型的公开信息及相关的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
2.通过张贴公告、布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3.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手册等形式公开党和国家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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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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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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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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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9 |
14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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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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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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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
减1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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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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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减3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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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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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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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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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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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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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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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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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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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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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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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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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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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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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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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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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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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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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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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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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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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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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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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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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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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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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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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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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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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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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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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形式单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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