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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1-24 10:00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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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保障,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升林业系统法治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案件集体讨论、人员教育培训、各种专项工作会议等,学习、贯彻、部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党组书记带头上法治课,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块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实施严格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四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工作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分析研判依法行政矛盾困难,及时解决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草拟《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自治县桉树种植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修订《巴马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条例》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建立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会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等长效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林业规划、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由局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三是完善《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提升林草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实行公开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及材料清单制度,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和个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568本,采伐蓄积26.4925立方米,完成“12345”政府热线处理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规范林地资源管理,做好建设项目涉林要素保障工作,上报林业用地51宗,获得用地批复151.1306公顷,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审查4个,完成临时用地上报审查4个,完成临时用地批复4个。三是加强对赋权乡镇事项涉林行政运行指导,草拟《巴马瑶族自治县赋予乡镇县级涉林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下发,赋予乡镇县级涉林行政权力事项共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2项。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一是认真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质量“回头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及森林督查卫片执法工作,全年共完成案件查处152起,其中2023年森林督查回头看完成查处107起,行刑衔接案件共22起,罚款金额共计170.5万元。完成2024年度国家森林督查图斑核实528个,广西日常实时监测图斑核实463个,核查完成率均达100%。二是结合我局公布的权责清单,制定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个事项:林木种子质量检查,实现“一计划一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抽查计划任务。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部门履责公开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共主办人大建议3件、协办政协提案1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6条,及时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开展常规性法治宣传,利用党组中心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等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个性普法活动,通过进校园、进村屯、拉条幅、发放宣传单、粘贴悬挂海报、电视新闻、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且复杂,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理解还不够透彻,在具体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难以决断。

(二)群众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林地和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不足,滥伐林木案件、非法使用林地、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局部地方仍然存在。

(三)林业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林业法治方面的空间少,“以案释法”的推广力度不足,运用新媒体进行林业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林业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领会。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林区,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行林长制,扎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化解生态公益林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法和普法活动。进一步强化林业法治宣传,充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新媒体在林业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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