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职人员参加渔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需要何单位推荐?
无公职人员需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作成效鉴定,经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农民自己繁育的苗木到市场销售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一款所称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
绿色食品认证审核中哪些条件不符合申报?
1.使用了绿色食品禁用的农药、肥料、兽药、食品添加剂等。2.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3.申请材料填写不规范。4.预包装设计不符合要求。5.生产、加工记录不完善,不能反映生产加工的每一个过程。
采伐哪些树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以下几种情况可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是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二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三是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可不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可先行组织采伐,并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工作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多长时间认定一次?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后会永久有效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广西自治区级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的通知》(桂林产发〔2018〕3号)第六条规定,龙头企业每年认定一次,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广西自治区级林产产业重点龙头”荣誉的企业,将接受林业主管部门每四年进行一次的监测,第一次监测时间为企业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第四个年份。监测合格的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不合格的,取消龙头企业资格,收回牌匾、证书,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此外,龙头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报送有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企业将取消龙头企业资格,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