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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增加及不可预见性等因素的影响,预算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变化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需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现对我县2024年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原因
1.因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大,无法完成年初目标,需要调整年初确定的组织收入目标。
2.围绕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部署的重点、中心工作,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年初安排的预算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必须进行预算调整。
3.上级专项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增加,年初编制预算时,提前下达的专款、均衡性可用财力和固定补助基数等仅为180,525万元,目前我县上级补助收入为224,693万元。
4.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规定,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收入调整的原因:
(1)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较大幅度增加;
(2)少部分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因政策等因素无法执行,需要进行预算调减;
(3)政府债券资金收入增加;
(4)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达到预期;
(5)土地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年初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中需调减。
收入预算调整的具体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总收入为369,936万元,调增25,83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395,767万元。具体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6,000万元,调减9,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7,00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66,103万元,增加27,642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93,745万元;
(3)专项补助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1,179万元,增加16,52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7,706万元;
(4)自治区转贷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500万元,增加9,05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8,554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17,131万元,增加1,38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8,520万元。
(6)年初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780万元,减少19,78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7,0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的原因:
(1)全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要求和乡村振兴项目需求,2024年县本级投入衔接资金要高于2023年投入额度;
(2)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议定和文件要求的事项,必须由县级财政安排的支出;
(3)编制年初预算时因财力有限无法安排,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追加安排才能确保全县各项社会事业正常运转需要;
(4)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不足,为防范债务风险,必须追加安排才能按时付息。
(5)收回历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消化暂付款,形成当年支出。
支出预算调整的具体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总支出为369,936万元,调增25,69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395,635万元(含上解支出3,947万元及消化暂付款形成当年支出33,127万元)。具体支出科目调整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4,841万元;国防支出调减27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减555万元;教育支出调减4,04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2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3,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增3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减1,25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增2,92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调增4,1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2,75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3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减466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调减5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事务支出调减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2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调增1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313万元;预备费调减164万元(安排至单位使用);其他支出调增10,859万元(年中获得上级中央基建资金11,9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24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10万元;上解支出调减2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9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根据目前的预算收支盘子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95,767万元,支出为395,767万元,全年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4.“三公”经费预算年中追加情况:
2024年我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31万元,年中追加(含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后调剂经济分类部分)3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具体增加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主要为县领导访问英国参加2024年伦敦旅游交易会。
2.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通过调整本单位年初预算下达的上级资金业务装备经费及森林公安工作因素补助的经济分类用于购买公务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和司法部门通过调整本单位年初预算下达的历年上级结转结余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的经济分类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
4.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县级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合并)实际支出需求,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及清算历年拖欠通过向政府请示追加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45,812万元,调增80,07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25,889万元。其中:县本级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33,883万元,调减22,43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450万元,具体项目构成为:县本级组织收入由年初预算数33,883万元调整为11,450万元,减少22,43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50万元,减少21,57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47万元,减少31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0万元,减少68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3万元,增加133万元;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数920万元调整为2,392万元,增加1,4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009万元;自治区转贷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净增加101,03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01,038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25,889万元,比年初预算45,812万元调增80,077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要安排的项目有: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全县各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7,00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基本养老962万元,百货及五金公司安置费203万元,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二批运行资金1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奖励金和鼓励金281万元,巴马县县城区及乡镇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2,000万元,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工资待遇)282万元等;巴马镇失地农民后期补助资金237万元;坡月、中脉征地后期补偿119万元;2024年巴马县民族体育馆主体建设工程100万元;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647万元;政府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服务费3,314万元等。
3.政府性基金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为125,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为125,889万元,全年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万元,增加1万元,均为转移性收入。
2.支出预算调整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万元,增加1万元,均为转移性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平衡情况。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万元,总支出为2万元,全年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27,01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7,195万元;总支出年初预算数24,77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5,31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882万元,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23,429万元。
1.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调整总收入9,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总支出7,3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8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0万元,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19,286万元。
2.调整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收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调整总收入18,0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总支出17,9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44万元。
三、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转贷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19,5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135万元,专项债券26,392万元,再融资债券85,06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0,419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4,646万元)。主要安排在教育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住房保障、医疗卫生、产业园区和革命老区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及置换存量的债务。具体如下:
一般债券(项目类)8,135万元安排用于:1.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万元;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4万元;3.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1,029万元;4.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69万元;5.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668万元;6.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593万元;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奖励资金18万元;8.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亚(准)定点医院设备购置项目8万元;9.巴马县2024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6万元;10.巴马县盘龙湾乡村振兴文旅项目1,350万元;11.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督查激励资金10万元;12.广西壮族自治区世界寿乡河池市东巴风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3,480万元。
专项债券26,392万元安排用于:1.巴马瑶族自治县返乡入乡创业园项目(一期)10,000万元;2.巴马瑶族自治县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4,200万元;3.巴马长寿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5,200万元;4.政府拖欠企业账款4,119万元;5.2024年政府专项债务(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期)1,871万元;6.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002万元。
再融资债券85,065万元,具体为:1.用于偿还到期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9,500万元;2.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919万元;3.用于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本金74,646万元。
四、县本级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县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增幅≥0,得满分”要求,2024年我县投入县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56万元,较2023年投入增加1.28万元,增长0.02%。达到了衔接资金绩效考评要求。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管理费用1,69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84万元、产业类项目596万元、到户补助780万元。
今年,财政收支工作尤为艰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惠民等工作任务,财政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财政运行举步维艰。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努力争取财政收入各季度完成全市目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稳步推进防控化债,积极应对新挑战,严格执行“三保”政策,消化暂付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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