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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经费编制说明

2023-02-28 17:45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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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预算说明

二、2023年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本级:党政机关。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1.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是主管接待工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1个内设机构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

2.我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2人,实有人数4人,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

(三)基本职能

1.接待中央及所属部门、 各省(市)、 自治区和区内各地市到巴马县考察、调研、联系工作的领导同志及其团、组成员。

2.接待以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大、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协的名义(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到巴马县开展各种工作的团、组成员。

3.会同有关部门接待来我县考察、休息的离退休副部(省)级以上客人。

4.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办的重要活动的生活接待服务工作。

5.接待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领导交待接待的其他宾客。

6.接待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领导特邀的专家、学者和港、澳、台知名人士,中央和自治区级主要媒体记者,以及本市县(区)四家班子的正职领导前来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请示工作的人员。

7.负责本县(区)的接待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本部门汇总预算所包含的单位

本部门预算包括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70.48万元,同比减少140.37 万元,同比下降34.17%。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70.48 万元,同比减少 140.37 万元, 同比下降 34.17%。其中:经费拨款 270.48 万元,同比减少 140.37万元,同比下降 34.17%。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同比下降 0;其他结转 0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 270.48 万元,基本支出 39.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 14.64%,同比增加 15.16 万元,同比增长62%;

项目支出 230.8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5.36%,同比减少 155.53万元,同比下降 40.25%。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5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88%,同比减少147.07万元,下降36.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同比增加4.37万元,增长171.37%。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同比增加 0.55万元,增长82.09%。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0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11%,同

比增加1.77万元,增长142.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9.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4%,同比增加15.16万元,增长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44%,比增加13.09万元,增长58.5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3%,

同比增加1.67万元,增长97.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

0.02%,同比增加 0.4 万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36%,同比减少155.53万元,下降40.25%。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61万元,项目支出230.87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预算259.33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 259.33 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本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预算6.06万元,是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4.55万元,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其他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1.51万元,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其他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预算0.85万元,是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预算1.22万元,是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 1.22万元,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预算 3.01

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 3.01 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中心本级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预算 35.43万元,是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贴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款)支出预算6.99 万元,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款)支出预算 5.64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补贴。

奖金(款)支出预算 5.38 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工作

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预算 8.13 万元,按规定为职工

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支出预算 3.38万元,用于单

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明细如下:

办公费(款)支出预算 0.20万元,支付单位日常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款)支出预算0.02 万元,支付单位办公楼水费、 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款)支出预算 0.06万元,支付单位办公楼电费支出。

邮电费(款)支出预算0.40 万元,支付单位开支的信函、 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款)支出预算 0.39万元,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款)支出预算0.02 万元,支付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款)支出预算 0.04 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款)支出预算0.09 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款)支出预算 0.26万元,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款)预算支出 1.8 万元,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预算 0.10 万元,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单位开支的业务宣传、其他 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预算 0.8 万元,支

付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如下: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支出预算0.8万元,

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探亲旅费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款)支出预算 3.01 万元,支付单位按照国

家统一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2.36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148.09万元,下降39.9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22.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8.09万元,下降3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8万元,比2022年预算1.71万元,增加1.67万元,同比增长97.66%。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没有预算安排,与2022年预算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30.87 万元,编制绩效指标 4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230.87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 个。2023年本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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