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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党政机关。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行政单位。
(二)机构设置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个二层机关单位:农村抽样调查队、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内设有办公室、农村与人口社会统计股、工业能源和投资股、服务员统计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贫困监测与住户调查股等6股室,核定编制数16个,其中6个行政编、8个参公编、2个事业编,实有在编人员15个;协统员13人,政府聘用人员3人。
(三)基本职能
1.承担组织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县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6.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8.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10.依法管理、审批(备案)各部门、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1.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县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13.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本部门汇总预算所包含的单位
本部门预算包括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巴马瑶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实有人数33人,行政编6人(含抽调巴马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办公室2人),与上年持平;参公编7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4人,农村抽样调查队3人),与上年持平;事业编2人(数据管理中心2人),与上年持平;政府聘用人员3人,增加1人;协统员13人,比上年增加1人,原因为今年新招聘增加;公益性岗位2人。
第二部分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此部分以附件的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23.73万元,同比增加81.89 万元,同比增长18.53%。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9.89万元,同比增加8.05万元,同比增长1.82%。其中:经费拨款 449.89万元,同比增加8.05 万元,同比增长1.8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4.98万元,同比增加64.98万元,增长100%。
上年结余收入8.86万元,同比增加8.86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8.86万元,同比增加8.86 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他结转 0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23.73万元,基本支出25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37%,同比增加22.3万元,同比增长9.65%;项目支出 27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63%,同比增加 59.59万元,同比增长28.2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五 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396.4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0%,同比增加1.57万元,同比增长 0.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3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1%,同比增加2.13万元,同比增长6.46%。
卫生健康科支出科目9.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9%,同比增加0.92万元,同比增长10.84%。
城乡社区支出64.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41%,同比增加64.92万元,同比增长100.00%。
住房保障科支出科目1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增加2.29万元,增长14.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7%,同比增加22.3万元,同比增长9.6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12.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5%,同比增加22.07万元,同比增长11.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82%,同比增加0.22万元,同比增长0.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8.0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13%,与上年保持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9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9%,同比减少14.25万元,下降6.76%。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4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2万元,项目支出 196.57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表五)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预算384.14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统计事务等活动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235.31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本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25.55万元,是自治县统计局、3个事业单位用于设备更新购置、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预算44.17万元,用于保障自治县统计局开展统计业务的各项经费开支。
统计管理(项)支出预算1.64万元,
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预算50万元,
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预算22.07万元,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支出预算5.40万元,用于保障自治县统计局开展信息事务的各项经费开支。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支出预算1.37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就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事务等活动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预算1.37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行,用于除上述反映以外的其他财政有关事务方面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支出预算2.07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会员经费。
工会事务项(项)支出预算2.0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及各项活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预算34.66万元,是自治县统计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22.24万元,是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11.12万元,是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预算1.30万元。是统计局本级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46万元,是统计局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预算0.46万元,是统计局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9.4万元是自治县统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9.10万元,是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0.30万元,是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费的支出(包含退休职工单位部分大额医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预算17.78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17.78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本级、3个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表六)
1.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预算212.92万元,是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贴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款)支出预算62.08万元,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款)支出预算32.85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补贴。
奖金(款)支出预算41.17 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款)支出预算3.38 万元,支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支出预算24.54万元,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1.12万元,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支出预算9.93万元,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预算0.91万元,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款)支出预算17.78万元,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16万元,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费用。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支出预算 22.33万元,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款)支出预算1.51万元,支付单位日常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款(电费)支出预算 0.56万元,支付单位办公楼水费、电费。
邮电费(款)支出预算2.24万元,支付单位开支的信函、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款)支出预算2.9万元,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0万元,支付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会议费(款)支出预算0.15 万元,支付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款)支出预算 0.28 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款)支出预算0.68 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款)支出预算2.07万元,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预算11.22万元,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的职工公务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预算0.72 万元,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单位开支的业务宣传、其他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预算18.06万元,支付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如下:
生活补助支出(款)预算17.95万元,支付退休职工逝世遗嘱生活补助费等。
医疗费补助支出预算0.11万元,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大额医疗单位部分。
三、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3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0.15万元,培训会支出预算1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
(二)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09 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2.68万元增加13.41万元,同比增长500.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0 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1.63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2.68万元减少1.05万元,同比减少39.18%,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本级及 3 个事业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34万元,比2022年预算22.12万元,增加0.22万元,同比增长0.99%。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共申报项目1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个,财政预算安排270.4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4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 个。2023年本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指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3、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需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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