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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党政机关。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
(二)机构设置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城乡设计建设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重点工程股(市政建设股)、人防建设及战备股。
(三)基本职能
1.承担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适合本县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城镇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和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适合本县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地方性政策建议。
3.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交易监督和管理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承担全县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等相关法规制度、规划、计划、方案、政策指导文件并指导实施。
5.承担指导乡(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公厕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历史乡(镇)、村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6.承担全县建筑市场及其各方主体监管职责。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指导相关检查活动开展。
7.承担推进城镇建筑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建筑科技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研究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规定,组织建设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8.承担全县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牵头拟定人民防空方案,拟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开展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承担应急支援、人防宣传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资产、科技运用推广等工作。
10.承担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审批事项,并监督建设工程五方验收开展。
11.承担全县建设工程相关安防设施设计审核和验收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
12.按权限负责相关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统筹安排全县用于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市维护费、市政专项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的申报、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法定及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建筑工程安装劳动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拟定使用计划并报批实施。
13.承担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规划、项目计划编制及规划建设管理职责。
14.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5.完成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本部门汇总预算所包含的单位
本部门预算包括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巴马瑶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由在职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单位自聘人员构成,其中,在编20人(局领导5人,一般干部职工15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12人,单位聘用人员14人。
第二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575.33万元,同比增加203.82万元,同比增长1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87.03万元,同比增加 67.53万元, 同比增长13%。其中:经费拨款587.03万元,同比 同比增长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7.40万元,同比减少 507.62 万元, 同比下降 64%。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57 万元, 同比下降100%。
上年结余收入700.90万元同比增长700.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680.90万元,同比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2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575.33万元,基本支出407.3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6%,同比增加 10.54万元,同比增长2.7%;项目支出1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4%,同比增加193.28万元,同比增长19.83%。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国防支出科目51.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减少 5.55万元,同比下降9.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同比增加0.38 万元,增长0.62%。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4%,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 1.12%。
节能环保支出科目0.06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00%.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76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同比减少415.74万元,下降35%。
农林水支出科目17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1%,同比增加164万元,增长1303.6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100%。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83%,同比增加15.83万元,增长35.59%。
其他支出科目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0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23%),同比增加3.74万元,增长0.9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9.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9%,同比增长5.90 万元,增长 1.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8%,同比减少2.42万元,下降6.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2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9.04%,同比增加0.26 万元,增加0.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77%,同比增加63.8万元,增长52%。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53万元,项目支出186.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表五)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预算61.27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3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4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预算13.25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 13.25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78.7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支出预算1.2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事务等 活动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 310.26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本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 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 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 公用经费支出。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预算22 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本级、房管所1个事业单位用于车辆运行费、印刷费、培训费、 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预算146.5万元,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本级根据县级规划用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区建设工作。
4.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58万元,用于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45万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表六)
1. 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预算 329.98万元,是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贴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款)支出预算83.83万元,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款)支出预算 40.81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补贴。
奖金(款)支出预算 54.99万元,按规定发放的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款)支出预算8.31)万元,支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预算102.35万元,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7万元,按规定发放政府聘用人员生活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支出预算34.35万元,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明细如下:
办公费(款)支出预算2.41万元,支付单位日常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款)支出预算0.20万元,支付单位办公楼水费、 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款)支出预算 0.70万元,支付单位办公楼电费支出。
邮电费(款)支出预算3.13万元,支付单位开支的信函、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款)支出预算 4.64万元,支付单位工作人员 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款)支出预算0.24万元,支付单位在会议期间 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款)支出预算 0.45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款)支出预算1.09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款)支出预算 2.80万元,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预算支出2.00万元,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预算2.65万元,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单位开支的业务宣传、其他 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04万元,按规定支付给在职职工交通补贴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预算 36.20万元,支付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如下:
用于大病医疗统筹(离退休人员)支出预算0.2万元,按规定缴纳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9.60万元,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退休交通补贴支出预算0.58万元,按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交通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支出预算1.27万元,支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探亲旅费等支出。
遗属生活补助支出预算5.47万元,按规定发放的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支出预算8.00万元,按规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员伙食补助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按规定发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员伙食补助。
脱贫驻村员(乡村振兴)乡镇工作补贴支出预算1.98万元,按规定发放脱贫驻村员(乡村振兴)乡镇工作补贴。
脱贫驻村员事业单位通信费支出预算0.10万元,按规定发放脱贫驻村员事业单位通信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划分)(表八)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287.40万元,按规定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房屋建设普查费。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20万元,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市县项目支出。
三、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9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45万元。
(二)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9万元,比 2022年初预算 3.2万元增加0.59 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0 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拟选派 0人参加审计署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学习借鉴相关国家先进的审计制度及改革经验、审计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审计工作的执行与调整、现代审计工作发展趋势等内容。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1.09万元,同比减少0.11万元下降9.16%,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本级及 2个事业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费 2023年预算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2023年预算 2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用于本级及 1个事业单位现有 1 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是用于本级现有1 辆公务用车(白蚁车)的运行维护支出。
4.会议费2023年预算0.24万元,2022年的会议费是0.27万元,应是减少,同比下降0.03万元,下降11.11%。
5.培训费2023年预算0.45万元,2022年培训费为9.70万元,减少9.25万元,同比下降95.36%。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35万元,比2022年预算36.77万元,减少2.42万元,同比下降6.58%。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财政预算安排880.6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5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 个。2023年本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指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3.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需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